通知公告

浙商大创业[2025]4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关于给予石志飞等7名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
浙商大创业[2025]4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关于给予石志飞等7名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pdf
创新创业学院第十三期创业实验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
创新创业学院第十三期创业实验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各学院:2025年5月21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评审组,对报名第十三期创业实验班选拔的学生进行了面试。根据学生的面试成绩排名,拟择优录取36人,组建创新创业学院第十三期创业实验班。现将拟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表,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自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6月3日。如有异议,请向创新创业学院反映。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709,电子邮箱地址:17852607315@163.com。附件:创新创业学院第十三期创业实验班拟录取学生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5月27日
浙商大创业[2025]3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关于给予于勤勤等212名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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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新赛道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学科性学院: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国赛通知已下发,省赛文件尚未发布。根据国赛文件内容,2025年创新大赛各赛道和组别较往年有较大的调整。为保证各赛道平衡推进,现根据国赛文件要求,进行新赛道项目的征集。本次项目征集主要针对高教主赛道和产业赛道新设组别,以及满足绿色通道条件的原设赛道组别项目。请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师生团队于5月20日前将项目材料初稿(商业计划书和PPT)发送至大赛工作邮箱:zjsucyxy@163.com。联系人:刘老师,0571-28008704。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学院2025年5月14日
关于开展浙江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科性学院:为做好浙江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现开展浙江工商大学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选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 ” 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打造共建共享、 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盛会,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 念引领下创新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 ,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感召力 。— 更国际。深化创新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 , 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 更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 , 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新时代好青年,提升新时代中国高
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
各位创新实验班、创业实验班同学: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基于创新引领的创业教育,进一步促使“会读书的人”成为“会创造的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增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项目(以下简称省创)类型、类别、立项等相关要求参照国家级支持项目执行。学校按要求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经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发文获批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二、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项目申报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体要求如下: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我校2023级或202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参与过校级创新项目或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优先推荐。2023-2025年度浙江省新苗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项目负责人申报2025年度省创项目。2.申报团队: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仅限1人,每个团队人数(含项目负责人在内)2-5人。每位学生累计参

创业辅导

浙商大创业园被评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及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过省市区相关部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对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了公示。浙商大创业园被评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也是本次西湖区唯一一家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浙商大创业园地处教工路198号(教工路校区中区),是杭州创业资源集聚度最高的区域,也是阿里巴巴、滴滴出行、海康威视等知名企业的诞生地。由浙江工商大学及12名知名校友与浙江火炬中心携手、联合西湖区政府共同创建,浙江火炬中心负责运营。园区构建“创业孵化+创业投资+创业教学”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成全国知名的高校创业示范园区和创业教育新高地。浙商大创业园现已有入驻企业100余家,聚集了大批以大数据、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型企业等为代表的初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通过项目路演、资本对接等活动,为园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近四年来,浙商大创业园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文创企业培育等方面成效明显。下一步,浙商大创业园将充分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创业孵化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现将《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浙江工商大学2021 年 3 月 17 日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育人工作,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和师生科研成果转化,创业学院联合浙江 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筹资设立“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 作为校教育基金会子项目。为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其运作、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初期规模为人民币180 万元,基金来源于校友个人、合作企业、社会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自愿捐赠。后续资金来源为学校教育基金会创新创业定向基金以及受资助项目的反哺资金。 第三条 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为帮扶性资金,非股权投资,主要资助在校师生和校友的创业项目,以此引导和带动社会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关注和支持我校师生创业项目,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科技成果转化。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设立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管理委员会。创业孵化基金管理委员会由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获批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
UP+DEMO空间简介 UP+DEMO众创空间全称为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业园UP+DEMO众创空间,是学校与浙江向上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校友企业)共建“浙商大学生创业园”的一个重要项目。 UP+DEMO空间位于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金工实训楼,它的运营单位杭州营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职责 两年来,园区发展紧密围绕浙商创业这一核心,在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学院的合作支持下,接入团队类型以大学生创业、科技、文创、跨境电商为主,目前较为代表性的是“一带一路”中非跨境电商项目。优势 UP+DEMO众创空间坐拥全国深化创新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浙江工商大学,学校几年来以深化双创教育改革为突破口,校与校之间多维联动,权利推动双创教育协同发展,探索了一条依托学科特色优势、系统化培养双创人才的有效途径。除此之外,学校还有数百万双创教育专职教师和优秀企业事务导师。
浙江工商大学UP+DEMO空间荣获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公示”,浙江工商大学UP+DEM众创空间上榜,以其规模化、产业化的理念,依托浙江工商大学优势学科,为创业者、创业团队提供了优质平台,成为杭州钱塘新区上榜的唯2家单位之一。 UP+DEMO众创空间位于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金工实训楼的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内,成立于2017年3月,由国家级孵化器向上创业联合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学院共同建设运营。 自成立以来,发展紧密围绕传承浙商精神,经营浙商理念,结合浙商实践,培育创业人才,打造创新产业这一核心理念,秉承服务大学生创业,支持大学生创业,引导大学生创业,打造本土大学生创业第一平台的宗旨,在浙江工商大学的合作支持下,累计孵化企业和团队60余个,共有创新创业从业人员百余人。 目前,UP+DEMO众创空间可提供约1500平方米左右的创新创业场地,200多个创业工位,类型主要以大学生创业、科技、文创、跨境电商为主,培育出了追米文化、辛巴达商业等优秀高校创业企业以及利普森食品科技、紫临传媒等创业团队,同时为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平台,有利的支持了浙江工商大学高校创业全国5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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