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引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促进江干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区委区政府《江干区引进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新一轮“百人计划”实施意见》江委办〔2016〕15号(以下简称“百人计划”)要求,现就江干区2016年“百人计划”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一般需在海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在我区注册成立公司的,注册时间需在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为国际、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
2.创业项目为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和文化创意等;
3.创业项目已处于研发后期、产业化初期阶段,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申请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5.“百人计划”创业人才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必须在江干区。
已申报我区“百人计划”但落选的创业项目,如有实质性进展,可进行二次申报;已享受“百人计划”项目资助的申请人同一项目不能再次申报创业项目;已享受“百人计划”项目资助的创业企业不能再次申报创业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杭州市江干区“百人计划”创业企业项目申报表》;
2.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其它事项
1.项目受理
受理部门: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新城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常年受理
联系人:陈哲
办公室电话:0571-87139528 手机:13757121670
2.项目评审:“百人计划”创业项目根据项目征集情况定期统计并组织评审。首次统计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