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工商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A类)的通知

作者:admin2016/05/16 12:00

       根据《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二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57号),学校决定举办浙江工商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建行杯”第二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动员创业项目团队积极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奖项设置

       校内选拔赛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根据参赛总队数确定获奖队数的比例;获奖团队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1日止。

       2.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共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

       3.登录校教务处→左边快速通道下面的竞赛&创新活动网(或直接进入网站,网址:http://10.11.107.15/),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学生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登陆后必须修改密码)→点登录→选择竞赛入口→在竞赛列表中选择“浙江工商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入报名,填写并上传浙江工商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一)和商业计划书

       4.请务必完成上述第2、3两步骤方为有效报名

       六、赛程赛制

       参照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结合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章程,制定评审方案。

       1.文本评审(6月1-3日),校内外专家评审,据文本评审成绩确定参加现场答辩项目团队名单;

       总分100分,其中:商业性(45分)、团队情况(25分)、创新性(15分)、市场前景和带动就业前景(15分)。

       2.答辩顺序抽签(6月4日),进入现场答辩的项目团队名单、抽签和领队会议等相关通知,届时将发布于竞赛&创新活动网和创业学院网站。

       3.现场答辩(6月7日),校内外专家评审,项目展示(限时6分钟),答辩(限时6分钟);

       总分100分,其中:商业性(45分)、团队情况(25分)、创新性(15分)、市场前景和带动就业前景(15分)。

       4.根据省赛名额分配,校内外专家组合议确定推荐参加省赛名单(6月16日以前);第一季(2016)未企有约·创业挑战赛作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之一,其中五月擂台赛前三名的项目团队直接进入本选拔赛现场答辩环节。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业学院  陈老师  28008706

                       教务处    高老师  28877227

 

教务处、创业学院、校友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xlsx

附件二: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二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57号)

附件三: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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