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报名通知

作者:admin2021/01/18 12:00

各学科性学院、MBA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利用寒假前后的时间挖掘和培育创新创业项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社区治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撰写项目文本,完善项目内容,扎实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现将举办学校第七届“互联网+”大赛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等十几个部委、省份联合主办。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举办六届,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规格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
 
       参照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本次大赛拟设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具体事宜以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正式通知为准。
 
二、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下同)。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全日制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及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企业法人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城市街道、社区、乡、村和农户,从社区治理、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在推进革命老区、偏远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与城市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四、国际赛道参赛对象
 
       国际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校在校留学生、我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海外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2人中国籍学生参与。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六、参赛主要材料及相关要求
 
       1.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2.项目展示文档。大赛正式报名时,需将项目的PPT或PPTX格式的展示文档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小不超过20MB。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证明以及材料报送方式等事宜在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
 
       七、工作安排
 
       1. 推荐阶段。请各学院于2020年2月27日前完成本学院重点推荐项目的遴选工作,完整填写附件1《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重点推荐项目需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PPT,以上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用“学院名称+重点培育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xiande29@zjgsu.edu.cn;汇总表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于开学后第一周递交至综合楼1206办公室。
 
       2. 评审阶段。3月1日-7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价,遴选优秀项目进入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库,并于开学第二周(3月8日-14日)进行第一次项目辅导训练营
 
       学校对入选重点培育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跟踪调研,提供校院两级联动支持体系;根据项目进度逐步配备校外企业家导师,提升项目培育效率;分阶段组织开展项目培育活动,提升项目团队撰写商业计划书和开展商业路演的能力;优先推荐创业投资机构项目支持;提供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政策、工商税务登记、企业法人注册等咨询服务;优先入驻浙商大学生创业园UP+DEMO众创空间,提供项目培训服务;优先推荐参加2021年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业学院刘险得,13567149015/619015,第七届“互联网+”大赛校赛交流钉钉群:35965438。
 
 
 
 
 
 
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创业学院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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