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学院关于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2/04/22 02:58

参加校第八届“互联网+校赛团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5140号)文件精神,为了继续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现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其中由创业学院通过“互联网+大赛渠道选拔推荐名额为5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体要求如下:

1面向对象。已参加2022年浙江工商大学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且获校赛金、银、铜奖励项目。本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原则上主要面向我校2020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

22022已被二级学院推荐项目或往年已立项项目不能参与选拔推荐

3申报团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仅限1人,每个团队人数(含项目主持人在内)不超过5人。

4申报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期申报主持两个(含)以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期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仅限1项。项目组成员同期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参与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主要参加人员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52021年度、2022年度浙江省新苗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和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能以项目主持人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项目导师。每个申报项目均应有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团队指导教师由1-2人组成;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需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同一年度限指导1个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7研究周期。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

8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项目。

三、项目资助经费

  立项后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经费,每个项目平均资助经费10000元。

四、时间节点安排

1202242512:00前,将国创申报书及项目商业计划书、PPT材料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zjsucyxy@163.com

22022430日前,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创业学院网站公示后确定推荐项目,并完成向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推荐工作。

320225月,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学校按照专家评审情况确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具体事项学校将另行通知。

、项目管理和相关政策

参照执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见附件3)。

、联系方式

创业学院刘老师  办公电话:28008704









附件1附件1_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附件2_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附件3_“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学院

2022422

电话、传真:0571-28008708
E-mail:znq000@126.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综合楼12楼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