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资助大学生专利申请(2023年第二期)的工作通知

作者:2023/11/06 08:47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为支鼓励我校在校生原始创新和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激发全校同学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同时,积极投身科技实践,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科技成果转化,经与学校教育基金会协商,设立《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资助大学生专利申请的办法(试行)》。每年分2期资助,现将2023年第二期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含全日制国际生,不含在职生

二、资助范围

以浙江工商大学在校生作为第一专利发明人申请的中国(国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以浙江工商大学在校生作为第一著作权人申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权人为浙江工商大学、在校生或在校生作为法人代表的企业。软件著作权人为在校生或在校生作为法人代表的企业。

三、资助标准

发明专利,资助包括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专利代理费,最高资助40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包括申请费、专利代理费,最高资助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包括申请费、专利代理费,最高资助150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助包括登记费,代理费,最高资助1200元;

四、资助要求

资助分2期予以拨付。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申请收到受理通知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通知书,并有支付专利申请费凭证(发票)为准,资助总金额的50%。凭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资助剩余50%本次资助面向202311日以后受理或授权的专利。此外,申请人需承诺本次为第一次申请,如已获得校内其他渠道(如校团委、研工部)资助不得再申请,否则,责任自负。

、申报步骤

1.采取申报制(116-1120日),以学院团委为单位上报。申报人在受理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审核及公示(11月底),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如学生对资助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创新创业学院提出申诉,创新创业学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

3.资助金发放(12月初)。根据审核结果,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做好资助金的发放工作,并向学校教育基金会报送资助情况及资助项目名单。

六、申报方式

请仔细阅读资料内容后,填写附件1、附件2,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一并打包于20231119日前发送至邮箱:cxcyxyzs<1124018953@qq.com>并扫码入微信群以便接收后续通知。邮件以“XX学院+创业孵化基金资助专利申请”命名。纸质版经学院团委盖章后交至综合楼335办公室。未尽事宜,可与创业学院联系。

  

                       联人:郭凯妍

                       电话:28008706

附件:  

1.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资助大学生专利申请申报表

2.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资助大学生专利申请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116

1_浙商大章乃器 创业[2022]1号文件 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资助大学生专利申请的办法(试行).pdf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孵化基金资助大学生申请专利申报表(1).doc

附件2:学院信息汇总表.xls

电话、传真:0571-2800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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