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章乃器学院)各实验班学生:
为贯彻落实《浙江工商大学人工智能时代创新型人才培养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5〕140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项目类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国创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下分两个方向:
(1)基础学科、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方向:旨在鼓励和引导学生探索学科交叉融合,围绕基础学科、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开展创新实践。主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响应和推进“四新”建设。
(2)“人工智能+”方向:旨在激励并支持大学生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各专业领域,开展兼具创新性、实用性和前瞻性的研究与实践活动,培养一批具备人工智能技术素养的实战化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项目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智慧管理、智慧农业、智能医疗、智慧教育、智能交通、智能财经及数字社会等多个关键领域,引导学生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研究行业新问题,探索数字经济发展新边界。
二、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体要求如下:
1.面向对象:本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人原则上主要面向2023级、2024级我院创业实验班、创新创业学院-环境学院新工科创新实验班,且参与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者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
2.申报团队:创新训练项目采取团队或个人形式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仅限1人,每个团队人数(含项目主持人在内)不超过5人。
3.申报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期申报主持两个(含)以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期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仅限1项。项目组成员同期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参与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主要参加人员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4.2023-2025年度浙江省新苗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和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不能以项目主持人申报202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项目导师:每个申报项目均应有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团队指导教师由1-2人组成;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需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同一年度限指导1个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研究周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
7.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项目。
请各项目组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如在公示期内被举报并核实,将取消项目组申报资格。
8.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以创新创业学院(章乃器学院)名义申报的项目不能再在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申报。
三、项目资助经费
立项后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经费,每个项目平均资助经费10000元。
四、学院推荐项目数
学院可向学校推荐5个项目。
五、项目申报操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节点
1.2024年4月22日前,将申报表及计划书发送到邮箱:zjsucyxy@163.com。
2.2024年4月30日前,经学院组织路演答辩并在网站公示后确定推荐项目,并完成向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推荐工作。
3.2024年5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学校按照专家评审情况确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具体事项学校将另行通知。
(二)项目负责人操作
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实践教学平台”(登录途径:https://sjjx.zjgsu.edu.cn)→统一身份认证→创新项目→2025年国创立项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3)并通知项目成员在系统中确认。(详见附件7)
(三)项目指导教师操作
第一指导导师须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实践教学平台”→创新项目→队伍管理→填写意见并给出结论。第二指导导师登入平台进行组队确认。(详见附件3)
(四)学院管理员、学院创新领导小组组长操作
学院管理员登录“实践教学平台”→创新项目→后台管理→评审管理→学院专家选择评审任务进行评审→学院创新领导小组组长登录系统确定学院推荐项目→导出推荐国创项目信息表→打印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并由学院创新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详见附件6)
六、项目管理和相关政策
1.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和教务处负责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管理,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实施与指导,校“学生国创团”负责项目的跟踪、调研、监督。
2.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团队成员须服从教务处和校学生国创团的管理,积极参加学生国创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组员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立项后应做好训练项目研究情况记录,每个项目每月至少一次登录“竞赛&创新活动网”记录训练项目研究情况,该记录作为中期检查和验收的必要材料。过程管理纳入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考核中。
4.其它未尽事项,请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见附件5)。
七、项目验收与结题须知
(一)项目组在项目结束后,需及时向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填写结题申请书,并提交成果报告、相关支撑材料。
(二)根据项目研究期限,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参照项目申报书、结题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结题预验收。对无进展或进展缓慢的项目,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将予以督促,并不得参加公开答辩。对预验收通过的项目,项目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公开答辩验收。如公开答辩验收未通过,将酌情减少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数。
(三)结题要求如下:
(1)所有成果需与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同一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结题。
(2)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
(3)具备以下成果之一,经答辩委员会评定通过后方可结题。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论文
(a)项目组成员在学术期刊(A-以下)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b)项目组成员在学术期刊(A-及以上)以第一、第二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指导教师)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须标注项目来源:浙江工商大学教育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平台的项目编号。已经正式发表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作品版面;没有正式发表的,需提供期刊正式录用通知。
②专利
(a)排名前三的项目组成员参与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权批准1项(含)以上。
(b)项目组成员以第一授权人参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权批准2项(含)以上。
(c)项目组成员以第一授权人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含)以上。
附相关专利证明材料。
③学科竞赛
(a)排名第一的项目组成员在省级A类科学竞赛中获三等奖。
(b)排名前三的项目组成员在国家级A类或B类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或省级A类科学竞赛获二等奖(含)以上。
须提供获奖证书
④研究报告
具有较高水平研究报告或结合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报告有创新,有亮点(研究结果有应用,调查报告内容翔实、数据真实)并被区县及以上相关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需提供项目学科3位副高级以上专家鉴定意见),并附证明材料。
⑤教师科研项目
(a)结合指导教师纵向科研课题(厅级以上含厅级)开展研究并已结题。
(b)获得横向资助5万(含)以上,并完成横向研究项目。
附相关结题证明材料。
⑥自主创业
项目组成员为企业创办人或法人,并开展实际业务,年营业流水超5万元,附营业执照和营业流水证明等相关资料。
本条仅限于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
⑦其他
由结题验收专家认可的成果材料。
八、学院国创项目申报联系人
刘老师,0571-28008704;
附件: 附件1-8.rar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