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作者:2022/05/16 04:20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配合教育部做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评审工作,汇聚更广泛力量、更优质资源参与大赛,助力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大赛组委会《关于征集第八届中国国际互 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各部门和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向大赛组委会推荐教育专家、企业专家、创业孵化专家、技术专家、投资专家,推荐数量不限。其中,在校教师可以推荐为教育类专家或者技术专家;校友或合作单位高管可被推荐为企业专家、创业孵化专家或投资专家,具体类型按照《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遴选标准》(附件1,下文简称《遴选标准》) 条件。

2.推荐专家应德才兼备,在所在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关心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客观公正参与大赛评审,同时还须满足《遴选标准》要求。

二、推荐方式

1.二级学院推荐。在校专任教师、学院校友或合作单位高管可由二级学院推荐汇总。请各二级学院填写《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拟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 2)。

2.部门人员自荐。符合《遴选标准》的学校职能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向创业学院自荐。

3.校友工作办公室推荐。学校校友办可以按照《遴选标准》推荐优秀校友参加评审。

请二级学院、校友办或者符合条件的个人于 519日(周四)1200前将信息表电子版(按《遴选标准》附上佐证材料,每位专家1PDF文档,加盖推荐人所在学院/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157079727@qq.com。联系人创业学院陈艺航,电话:0571-28008706

三、其他说明

1.各二级学院广泛发动校友、专任教师以及有合作的校外企业家、创业孵化专家、投资专家进行申报,认真规范做好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推荐专家的相关材料和情况。创业学院经汇总审核后将在学校主页公示推荐人信息3个工作日

2.推荐入库专家须严格遵守《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工作准则》附件1)。若发现专家违反准则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对专家做出相应处理并影响推荐高校下届有关工作。

3.公示期过后,创业学院将拟推荐专家信息汇总提交教育厅预审、全国大赛组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被推荐专家将收到平台信息录入通知,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在系统上录入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关于征集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拟推荐专家信息表.docx    


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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